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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举行关于进一步CQ9电子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6-18 09:48:16 浏览次数:

  CQ9电子8月27日,西藏举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新闻发布会。请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建群,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刘春祥,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龚玉琴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CQ9电子。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建群同志,自治区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刘春祥同志,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龚玉琴同志,向大家介绍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及落地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央驻藏新闻媒体、自治区主要媒体和各新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首先,请李建群同志向大家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容。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广大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西藏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全面部署,由此揭开了第三次税收征管改革序幕,标志着税收工作进入了“以数治税”的新时代。《意见》印发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于8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深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和智慧税务建设进行全面布局,为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在西藏落地实施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为更好地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推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我就《实施方案》基本情况向大家作如下介绍。

  《实施方案》以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为根本遵循,立足于解决当前西藏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按照“总体承接、突出特色、具体可操作、落地能见效”的思路进行整体布局,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在“整体要求”中点出了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规划了在2022年、2023年需要实现的改革阶段目标和到2025年的总目标。第二部分,在“工作任务”中结合西藏税收工作实际,全面部署6大方面27类改革任务,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人民银行等28家单位在改革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集成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服务征管举措。第三部分,在“组织实施”中从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抓好《实施方案》落实的具体要求。“十四五”时期,全区税务部门将紧紧围绕“五个驱动”,全面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一是以数据驱动业务信息化。西藏税收工作经历从信息化到数字化再到智慧化的发展历程,数据在其中发挥了创新引擎作用。《实施方案》将“以数治税”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税务机关将在推进智慧税务建设、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有序推进数据共享、深化大数据和新技术应用等4类改革任务上进行部署,并坚持持续发力。强化深化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和共享应用,推进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的智能归集和规范共享,确保在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税务,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二是以发展驱动执法精确化。近年来,税务机关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提高了执法公正性;同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了执法透明度。下一步,将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提升执法柔性度和精确度,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性执法的转变。

  三是以需求驱动服务精细化。不断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服务需求,是税务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直接体现,是构建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十四五”时期,全区税务机关将围绕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改进办税缴费方式、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以风控驱动监管精准化。实施科学精准的税务监管,维护经济税收秩序,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据此将按照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动态信用+动态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和智能化精准管理,加强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的最小化,监管效能的最大化。

  五是以精诚驱动共治新格局。税收工作深度融入国家治理,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等各领域息息相关,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和保障。税务机关将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实做精部门协作、社会协同、税收司法保障和国际税收合作,突出长效化、常态化、信息化沟通交流机制建设,凝聚更大合力为税收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站在“十四五”的新起点CQ9电子,肩负改革的千钧重担,全区税务系统上下将从纳税人缴费人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自身最薄弱的环节做起,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举上下之合力,集各界之智慧,沿着税收征管改革方向,坚持往实处做、往细处落和往深处拓,全力打赢打好《意见》《实施方案》的落地战、攻坚战。

  感谢李建群同志的介绍。接下来进入媒体提问环节CQ9电子,请各位记者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自己关心关注的问题向发言人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报所属新闻机构。

  我们发现“大数据”是《实施方案》中反复出现的高频词,请问有哪些具体应用?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数字经济对国家治理既是新挑战,也是新机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加快数字化发展被提升到重要位置。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也是“十四五”时期西藏税务部门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目标。

  一是强化数据互通。充分运用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一方面以发票电子化改革和金税四期系统建设为突破口,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推进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四个智能归集,整合税务部门内部涉税信息。另一方面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间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集成外部涉税数据信息CQ9电子。

  二是优化数据应用。在归集基础上,充分释放数据价值,实现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通过大数据提升管理效能,精准评价纳税人涉税行为信息,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纳税人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通过大数据提升服务质效,实现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申报表单的自动填写、12366平台的智能咨询。通过大数据开展税收分析,扩展税收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为服务政府决策参考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保障数据安全。《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这些相关制度措施在确保数据生命周期安全的同时,也是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纳税缴费服务是所有纳税人和缴费人共同关心的话题,请问《实施方案》发布后,在纳税缴费服务方面会有什么新的变化?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税费服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市场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减税降费的全面实施,“十三五”时期全区涉税市场主体数量翻了一番,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税费服务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实施方案》从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出发,将推进全区纳税缴费服务实现以下变化:

  一是服务响应更加及时。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税务局充分运用12366热线、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推送特色服务信息和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掌握享受优惠政策。下一步,将建立由税务部门主导,纳税人缴费人、税收志愿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机制,并按照“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的工作要求,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服务渠道更加多元。近年来,全区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将“非接触式”办税业务扩展到了214项,将全区电子税务局申报率提升到了95%以上。今年以来,先后上线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示提醒、政策速递、出口退税、社保费申报缴费以及财行税合并申报等多项功能,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理,电子税务局成为全区办税缴费的主渠道。“十四五”期间,税务机关将继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推进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在2021年底前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同时加快融入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西南地区“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积极推进社保经办业务和缴费业务“一厅联办”和线上“一窗联办”试点工作,不断扩展办税缴费服务渠道。

  三是服务体验更加智能。一方面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逐步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推进电子化、要素化申报模式,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自动归集,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另一方面提升优化12366服务平台,推出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

  四是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6月1日起,在全区推广实施十项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8月1日,实现了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后续将结合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立法进程,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扩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一体化集成化办理范围。不断扩展“容缺办理”“全区通办”“全国通办”税费业务范围;精简优惠政策办理流程等等。这些改革举措都是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体验出发,将极大减少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切实提高税收营商环境指数。

  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下一步,税务机关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二是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税务总局于今年3月31日公布了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税务机关将抓好贯彻落实,营造宽松营商环境,后续还将按照总局工作部署,持续增加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三是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对纳税人权利、权益影响进行评估的工作要求,防止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当引发制度性侵权,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等行为现象。四是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全区范围内税务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的统一性、规范性、精确性。

  《实施方案》提到“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请问在“加强部门协作”方面,我区税务部门具体怎么落实?

  谢谢您的提问,税收共治是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和重要保障。早在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就明确提出了税收共治的概念,而这次的“共治”则有更深层次和更丰富的内涵。近几年,自治区税务局不断加强与外部门的工作联动协调,先后配合市监部门推出了“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联合公安部门推出了“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便民服务,协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推出了“不动产交易一体化办理”业务,提高了跨部门业务办理的联动性和集成性。“十四五”期间,税务机关将全面结合改革总体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深化加强部门协作:

  一是围绕发票电子化改革进程,推进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CQ9电子、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

  二是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与银保监等部门加强协作,深入规范开展“银税互动”,扩大银税合作的力度与范围。

  三是完善税务部门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措施,加强税务部门与人民银行、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交换和联动执法,以“互联网+监管”为契机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

  四是完善税务部门与发改委、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股权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税、探矿采矿权属变动、破产清算、影视制作等方面的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增加地方公共财力可持续性。

  五是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夯实自然人税费服务监管的数据基础,强化自然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等数据信息共享,保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获取与核验,逐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持续拓展税费服务监管内容,不断提高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水平。

  六是结合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改革要求,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措施,对诚信纳税的市场主体予以支持和鼓励,对失信违法的市场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将纳税信用深度融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中,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刚才,李建群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及落地相关情况,两位发言人就记者朋友所提的问题作了回答。